電梯困人應急處理預案
1、處理程序及各部門職責
① 管理處員工在發現或接到電梯困人的信息后,應第一時間向管理處前臺和值班主任報告。
② 管理處前臺接到報告后應第一時間撥打電梯維保單位的緊急報修電話報修。同時通知機電工程部經理及現場電梯維保單位的維保人員及責任區物業助理、值班主任。然后填寫《維保設備報修跟蹤記錄表》。
③ 值班主任、責任區物業助理接到信息后,應會同保安隊經理或當值班長第一時間趕往現場。趕到現場后,應與被困人員溝通,做好安撫工作,同時與監控室取得聯系,要求監控室嚴密監控被困人員的情緒,必要時通過對講與其交流安撫,讓其耐心等待救援,不可盲目自救,以免發生危險。
④ 機電工程部電梯技術人員在接到通知5-10分鐘內,帶電梯專用鑰匙趕到現場解救被困人員,機電工程部同時應聯系電梯維保公司到現場對電梯進行全面檢修(15-30分鐘內趕到現場)。
⑤ 被困人員救出后,機電工程部應會同電梯維保單位查找困人原因,并跟進處理,同時依據《維保設備報修跟蹤記錄表》的要求跟蹤處理,要求電梯維保單位出具困人原因的報告。
2、 注意事項及要求
① 注意做好被困人員的安撫工作,避免被困者情緒激動。
② 平時要注意檢查五方通話,保持五方通話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