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的要求
保安服務的目的主要是為維護好甲方單位的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保安服務的要求有以下幾點:
1、保安員應切實履行保安派遣服務崗位值班職責、制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及各項規章制度。
2、保安員應熟悉值勤區域內的環境,值勤時一旦發生火災,必須在及時處理的同時撥打119,發生案件和事故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同時保護好現場,立即向110報警或向主管保衛的領導報告,若犯罪嫌疑人未離開現場應及時盡力將其抓獲,嚴禁對已制服的嫌疑人進行打罵體罰。
3、被服務單位屬于保密單位,要求保安人員嚴禁進入規定的實驗場所、庫房、危險地點,不得打聽生產實驗情況,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4、乙方將每周保安派遣服務值勤情況向甲方負責人報送工作情況,每月第一周二向甲方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以書面報送工作情況。
5、保安員應切實履行條例各項規定內容。
6、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認真記錄外訪人員信息,保安員應按照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記錄工作考勤,作為乙方發放保安員工資的依據。除保安工作外,保安員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違反《條列》規定和協議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