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員應自覺遵守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進行日常工作。
2.積極參加各種學習培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主動熱情、禮貌待人。
3.負責大廈內的全面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大廈治安,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4.遇到各種現行違法犯罪活動時,及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應加以制止,有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并扭送違法犯罪他分子的責任。
5.對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的現場,有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秩序和提供情況的責任。
6.以保安員及大廈管理的工作人員為主組成"義務消防隊"。
7.熟悉區內地段、樓宇情況,檢查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有關部門。
8.學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消防知識,知道一般救護知識。發生應急事情,應及時處理并通知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妥善安排、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地帶。
二、日常工作條例
(一)上班前的準備
1.上班需提前十五分鐘整理著裝,做好上班前的準備;
2.準備好執勤所需警械器械及其值班文件;
3.由班長集合、統一接班。
(二)交班前的準備
1.將所警戒區內的警戒內容(包括財物、外來人員、車輛情況、門窗情況、值班用品以及上一班遺貿所需處理的問題結果)等檢查一遍。
2.將執勤情況在交接班值班日志內登記清楚,如有異常情況應特別注明。
3.檢查警械、通訊工具是否正常。
(三)交接班工作程序
1.接班班組列隊由班長帶到所交班崗前,交班保安員向接班平等長敬禮并報告本崗情況。班長命令接班人員出列接崗并交驗警械、通訊工具。
2.接班人員驗證有無問題向班長報告交驗情況完畢后,向交班保安員敬禮入崗。交班保安員回禮并歸入接班隊伍,向下一個崗點如上程序交接到最后一們崗位。在由交班班長帶隊回宿舍并并解散休息。
(四)執勤時注意事項
1.門衛負責出入口人員的出入登記放行,業主憑大廈發放的業主出入卡出入。
2.外來探訪人員必須登記好方能進入,憑探訪回執放行。
3.負責大廈范圍內的巡邏,負責每棟樓宇各層不定時巡查。
4.負責檢查可疑人員的行李、包裹。
5.督促糾正小區范圍內的違章車輛,使其不得亂停亂放,限制車輛的行車速度。
6.配合管理人員督促行人不得踐踏草地,亂丟雜物。
7.配合管理人員督促業主,樓梯通道不得堆放雜物及停放自行車。
8.對文化娛樂場所要維持秩序,嚴禁破壞文化娛樂設施。對雜壞娛樂設施的人,交管理公司作價賠償或罰款,情節嚴重的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9.協助管理人員糾正大廈內各項違章事件,維持大廈內環境衛生,制止亂涂、亂倒、高空拋物等違章行為。
10.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11.相關保安員須全面執行《小區車輛保管員崗位職責》等管理制度。
12.協助管理員、保潔人員等處理相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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