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一、編制目的
提高業務大隊等業務部門下轄各保安隊伍保障客戶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客戶單位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客戶的生產安全和正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公司與客戶單位簽定的保安服務合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客戶單位和公司安全的緊急事件。
1、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
主要自然現象或動物危害等導致的災害。
(2)事故災難。
主要包括企業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衛生事件。
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治安事件。
主要包括群體性治安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2、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I級(特別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價值人民幣50000元以上的案(事)件,或是人員受傷致死的案(事)件。
由保安員通知現場助理指揮員,組織保安員保護現場,報應集辦公室(客服部),同時,由應急辦公室(客服部)通告業務部門經理和公司總經理代表到場,并將詳細情況填報《事件報告表》,呈報公司總經理。
II級(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價值人民幣20000元至50000元以上的案(事)件,或是人員受傷致殘的案(事)件。
由保安員通知現場助理指揮員,組織保安員保護現場,報應急管理辦公室(客服部),同時,由應急管理辦公室(客服部)通告業務部門經理和公司分管領導到場,并將詳細情況填報《事件報告表》,呈報公司總經理。
III級(較大):直接經濟損失價值人民幣3000元至20000元(含20000元)以內的案(事)件,人員受重傷的案(事)件。
由保安員通知現場助理指揮員,組織保安員保護現場,同時,報應急管理辦公室(客服部),通告業務大隊等業務部門經理、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到現場,共同勘察、登記,并將詳細情況填報《事件報告表》,呈報公司總經理。
IV級(一般):直接經濟損失價值人民幣3000元(含3000元)以內的案(事)件,或是人員受輕微傷和輕傷的案(事)件。
由保安員通知現場助理指揮員到場,一起勘察、登記,并將詳細情況填報《事件報告表》,經業務大隊等業務部門經理簽名確認后,報應急管理辦公室(客服部),呈公司總經理。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護衛單位內部,或超出事發單位處置能力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公司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切實履行保安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染。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業務大隊部門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和應急隊伍的作用。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加強以營業部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依靠保安隊伍、客戶單位、政府機構的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采用先進的預防和應急處理技術及設施,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第二章 組織體系
一、指揮機構
業務大隊和客戶主管部門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機構。人員如下:
1、現場指揮員:業務大隊經理,應在客戶主管部門人員的指導下,有效開展工作。
2、現場助理指揮員:業務大隊主管,或業務大隊派駐客戶保安隊隊長(含派駐的大隊長、中隊長、分隊長)。
二、處置人員
1、業務大隊派駐客戶保安隊當班值勤人員和備勤人員。
2、根據情況需要,營業部由周遍、就近所屬保安隊調集人員。
第三章 主要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火災
1、獲得火災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在第一時間向指揮機構人員報告,并同時向119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發生火災的地址部位、著火的材料、大概面積并留下報警人的電話)、按下火災報警器開關或搖動手動警報器。
2、現場助理指揮員立即組織保安隊的救護、滅火、安全職能小隊,最短時間被,帶齊消防有關裝備趕赴現場,做好以下工作:
(1)獲得火災信息的人員應組織受災所屬人員按照疏散圖指示及時疏散、迅速撤離。
(2)救護小隊立即通知醫務室人員到達現場組織搶救;對傷者實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3)滅火小隊立即切斷電源,以防止撲救過程中造成觸電,火災現場如有易爆物質,首先轉移該物質以防止爆炸的發生;如電器起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撲救;如精密儀器起火應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如油類、液體膠類發生火災使用泡沫或干粉滅火器,嚴禁使用水進行撲救;在撲救燃燒產生有毒物質的火災時,撲救人員應該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進行撲救;
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始終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嚴禁因拯救物資而置生命于不顧;
(4)安全小隊安排人員管理現場,預防趁亂偷盜行為的發生,立即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引導消防人員進入現場救災,火災撲滅后,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根據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
3、須有專人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4、現場助理指揮員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評價,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和預防方案,及時報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二、暴力事件
1、如出現暴力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機構及其人員報告,并同時向110報警。
2、現場指揮機構集合備勤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
3、注意觀察主要人物,記錄暴力行為,收集暴力兇器,以便調查取證。
4、在人身安全受到生命威脅的必要時刻,依照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實施正當防衛。
三、群訪事件
1、發生群訪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人員要及時到場,做耐心的勸阻、說服工作,必要時,集合備勤優勢力量,維護現場秩序,保證客戶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2、要沉著冷靜,穩定局勢,掌握事態發展的主動權,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的原因,所存在的主要矛盾,甚至主要參與人員等。
3、冷靜地聽取他們的意見,耐心記錄他們要求解決的具體問題,在接觸中以聽意見、安慰為主,避免發生爭執,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事情真相,作出具有針對性的,具有說服力的答復;對于當場不能答復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待請示客戶單位領導后再給予答復;對于確屬非份、不合理要求的,要講明政策、闡明利害關系,對于多次勸阻無效,仍然煽動鬧事、圍攻客戶領導的要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系,予以制止。
4、穩定群訪人員的情緒,關心和同情群訪人員的實際困難,強調“冷”、“熱”結合,穩定局勢,掌握事態發展的主動權,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四、失竊
1、受竊案件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現象指揮機構及其人員報告,做好現場保護并報警。
2、協助被盜部門及時清查被盜財、物損失,并上報主管領導。
3、協助公安人員偵破案件。
4、依照雙方工作分工和案件責任,積極爭取保險理賠。
五、哄搶物資
結合火災和暴力事件的處置辦法執行。
六、其它安全事故
現場指揮機構及其人員依據事故性質和部門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處理,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第四章 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宣傳
業務大隊等業務部門要經常性地開展案事件預防教育活動,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保安人員的案事件預防意識。
二、培訓
1、業務大隊等業務部門每年至少組織4次培訓。
2、培訓主要內容為:治安保衛、消防、應急處置的方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
3、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三、演聯
1、業務大隊等業務部門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必須針對應急處置需要的技能進行專項強化訓練,并融入到應急演練中。
3、部門演練可視情況組織實施。
4、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應急演練,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應急辦公室(客服部)負責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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